关于印发《“惠·鹏飞”英才计划2.0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关于实施“惠·鹏飞”英才计划2.0的意见》(惠人才〔2025〕1号),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围绕我区“三新四强五未来”产业集群建设需求,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提高技能人才要素生产率,加大复合型、创新型、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完善以政府表扬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激励制度,营造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措施

        为鼓励支持各地和各类企业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适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引进或培养各类优秀技能人才,实行以下举措:

        1、领军型人才培养奖励。企业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推荐申报并获得省、市企业首席技师荣誉称号的,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首次成功开展省特级技师评聘的企业,按照每位特级技师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2、自主培养补贴。区内企业新申请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经审核评估通过且两年内开展职工技能培训3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我区“三新四强五未来”产业集群企业通过技能等级认定自主培养,新增技能人才按照无锡市有关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锡人社发〔2023〕41号)中职业技能A类相应等级补贴基准给予培训补贴,对纳入当年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清单的按照市级补贴标准执行,补贴资金实行市、区两级分担机制。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鼓励企业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新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结班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4、委培补贴。为深化产教融合育才,以辖区企业为主体,与在锡院校开设“定向班”“实境课堂”等形式的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2年以上的,给予企业10万元每班的资金支持。

        5、技能竞赛奖励。鼓励开发区、各镇(街道)结合产业特点广泛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培的目的。推荐选手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精英赛决赛项目获奖的企业,按1万元每位获奖选手给予所在企业竞赛组织奖励,对每个企业的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万元。

        三、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本办法中相关资金申领兑现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发布申领公告,一般应于每年四季度对本年度资金统一进行兑现。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照申领公告的条件和要求,向所在板块提交申领申请,由所在板块受理、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区人社局。

        2、审核评估。区人社局依照初审情况,对提出资金申领申请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核评估,提出拟支持的名单和资金兑现建议方案提交区人社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区委人才办联席会议审议。

        3、兑现支付。拟支持的名单和资金兑现建议方案经区委人才办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级财政兑现奖励资金。

        四、组织保障

        本办法由区委人才办协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资金列入区人才专项资金,由区人社局每年编制预算安排。相关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区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并组织开展年度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管理,区人社局负责高技能人才补贴受理、资格审查、跟踪管理、绩效评估等具体实施工作。相关支持政策与区其他政策文件重复交叉,或者同一项目涉及多项奖励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办法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度起试行。